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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10月12日-10月18日)

浏览量:2144  发布时间:2020/10/21 10:01:00

 NO.1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首部营商环境评价领域国家报告

  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我国营商环境评价领域的首部国家报告《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报告》显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公平公正监管不断强化,便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合法权益保护不断加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林念修表示,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微观主体活力、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的重要举措,是健全政府管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重要保障。

  《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集中展示了优化营商环境各个重点领域的最佳实践、标杆城市及典型经验。其中,办理建筑许可领域,最佳实践为6个环节、49.5个工作日、203164元办理成本,北京等标杆城市探索形成了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分类审批监管、优化前期评估、简化报建流程、缩短验收时间等一批改革举措。政府采购领域,北京等标杆城市探索形成了提高透明度、“互联网+政府采购”、降低交易成本、缓解资金压力、保障公平竞争等一批改革举措。招标投标领域,广州等标杆城市探索形成了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加强招标投标监管、降低交易成本等一批改革举措。

  NO.2

  上海加大力度治理建设工程围标串标

  近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召开深入打击建设工程围标串标违法行为工作会议。会议曝光了一批存在围标串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据悉,今年7月以来,上海市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各类项目272个,共计立案200余起。对3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串通投标行为的30家涉案企业,取消其一至两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资格。

  NO.3

  新疆全面开展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近日,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标准》,对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工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质量检测单位开展信用评价。

  评价标准将企业信用划分为五个等级,基本信用分值为70分,企业助力脱贫攻坚、吸纳就业、参与抢险救灾等活动记入良好信息予以加分,信用得分在120分以上的企业为信用优良企业;对连续两年不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纳入异常名录管理;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围标串标、转包挂靠、伪造检测数据,以及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确定为严重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同时,对企业信用信息实行区县、地市、自治区三级分别采集,统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发布。信用评价结果经地市初审、自治区复核后在每年3月初发布,该结果将作为市场准入、招标投标、企业资质审批、动态监督检查、创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实行差别化动态管理。

  NO.4

  山东:明年起,将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大数据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自2021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按照要求,统一电子证照标准。各级施工许可发证机关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发布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标准》(C0217-2019,附件1)及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业务规程》(附件2)要求,依托各市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做好业务系统与各市电子证照系统、省电子印章系统的对接工作,完善相关信息功能,建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的制作、签发和信息归集业务流程。以住建部统一的施工许可电子证照设计图(附件3)为蓝本,完善证书编号、二维码等编码规则,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变更和注销。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支持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以出示授权码方式线下亮证替代出示实体证照,推动电子证照与办事材料关联应用。

  NO.5

  黑龙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10月15日,为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黑龙江省住建系统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实现黑龙江省住建系统归口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提出,应用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双随机信息化平台,依托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开展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过平台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制定年度抽查计划,进行双随机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归档、统计监测等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黑龙江省住建厅统一制定全省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各相关处室分别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职责制定行业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等工作规范,建立全省系统性双随机抽查制度,规范抽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