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和《关于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0﹞18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第二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采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自4月27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院、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均可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按中选价格采购中选药品。这是继2019年12月24日国家第一次集中带量采购25种药品后,又一惠民举措落地我省。
第二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共计32种,覆盖多个治疗领域,其中包括口服降糖药物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高血压用药奥美沙坦酯、坎地沙坦酯等;罕见病用药安立生坦片;抗癌药物阿比特龙、紫杉醇等;以及阿莫西林、阿奇霉素等多个抗生素品种。本次32种药品最高降幅93%,平均降幅53%。按照现行价格,预计我省2020年32种药品总采购金额约8.47亿元,落实中选价格后,总采购金额仅1.80亿元,可节约药品费用6.67亿元,降价政策落地后群众用药负担将显著减轻。
下一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继续跟进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落实,探索完善我省药品带量采购模式,让人民群众用上更多质优价廉的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