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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年第14号)

浏览量:3506  发布时间:2021/11/23 17:56:00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3
二、项目名称:周口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直饮水供应与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奥莱克林饮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冲鹤村委会富安工业区29-2号地块之五
被投诉人1:周口师范学院地址:周口市川汇区文昌大道6号被投诉人2:中路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翔盛街与民生路福晟国际2号楼11F
相关供应商:山东好景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阳县崔寨镇南赵村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
周口师范学院向本机关出具的《关于周口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直饮水供应与服务项目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表明: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资金全部由中标人自筹解决。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注明,“饮用水项目所有投资与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中标人须在合同期满后十日内无条件拆除清运己方设备”。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本项目建设资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财政性资金,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政府采购行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财政厅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