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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1月17日-1月23日)

浏览量:6625  发布时间:2022/2/7 10:45:00

NO.1

  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1月份新闻发布会

  1月18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1月份新闻发布会。政策研究室主任金贤东对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指出,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从5个“着力”入手,一是要着力深化市场化改革,破除隐性壁垒。修订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抓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落地实施。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清理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的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投标条件。

  NO.2

  五部门:疫情期间口岸免税店可适当延长经营和招标期限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通知,调整疫情期间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经营和招标期限等规定。通知明确,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批准设立并完成招标的免税店,可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适当延长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批准设立,但尚未完成招标的免税店,可适当延长招标期限,最晚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招标。

  NO.3

  水利部调整相关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条款

  水利部近日发布关于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以及调整在正式媒介发布招标公告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等。调款调整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不需要具备“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在发布水利工程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时可同步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不需要间隔10日。

  NO.4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2021年行业发布会线上举行

  2022年1月21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中招协)在线召开2021年行业发布会。中招协任珑会长主持会议并致辞,副会长贾建华、白会宜、李小林、袁炳玉、石国虎出席会议。会议共发布了八项行业成果和荣誉称号。

  NO.5

  河北:全面推行招标“评定分离”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等十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8个方面23条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若干措施》明确,加强招标投标监管,严防围标串标和分包拆包。改进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管措施,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行招标“评定分离”,细化评标、定标方法,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应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