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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创新信用监管方面,《意见》提出全面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10项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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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进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
近日,为进一步深化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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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全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办法》共4章43条,明确了部门职责,规范了招投标程序,强化了监督管理,让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运维质量。特别是在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分工方面,对省、市、县(区)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招标投标过程履行的监管职责作了精准定位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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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2022年度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检查事项及内容、检查比例及频次和检查方式及结果运用。据悉,检查内容主要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重点检查投标资格条件、资信要素设置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是否对外地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和壁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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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明确项目招标投标可依法举报
3月30日,从衡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获悉,为不断优化全市招标投标活动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持续深入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衡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发布《致参与衡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一封公开信》,明确单位或个人在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10余项行为可依法向各行政监督部门(如是业务问题)或纪检监察机关(如是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