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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5月02日-5月08日)

浏览量:7267  发布时间:2022/5/17 16:47:00

01

交通部发布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


5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资质证书制作和使用管理。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市场监管、招标投标等活动中,企业能够提供有效电子证书的,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要求企业提供纸质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仍然有效,持证企业可在原业务范围继续开展监理业务,招标单位不得非法限制相关监理企业在原资质业务范围内的投标活动,有效期届满后上述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自动作废。鼓励满足资质条件的企业按照《规定》申请相应的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规定》施行之日前,资质证书有效期已届满且提交了延续申请,许可机关尚未作出许可决定的,企业最迟应于2023年1月1日前按照《规定》重新提交申请。(交通运输部)

02

福建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

5月7日,福建省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的通知。通知明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修订版)》同时停止使用。各有关使用单位和个人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建议,可向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分会反映。(福建省住建厅)

03

北京: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开展专项行动

4月至10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发现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单位和个人均可举报。专项行动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主要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变相限定交易、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等四类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排查违法线索。同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面形式提供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线索。(人民网、北京日报)

04

威海市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近日,威海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6月1日起,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需提前至少30日对外发布招标计划。据悉,招标计划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估算投资、预计招标时间等内容。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招标项目实际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为准。(威海市发改委)

05

南昌市多举措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
近年来,南昌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关注市场主体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从健全运行机制、 提升信息化水平、优化服务功能、降低交易成本、加强监管等方面推陈出新,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大幅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提升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多措并举着力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同时,加强招投标领域监管、规范招投标活动,南昌通过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公布各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受理渠道和投诉处理流程图,建立联动机制与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协调配合,打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打造阳光、公平的营商环境。(南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