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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8月1日-8月7日)

浏览量:6741  发布时间:2022/8/15 16:50:00

 NO.1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针对当前招标投标市场存在的招投标各方主体权责落实不到位,市场隐性壁垒和门槛尚未完全消除,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等违法违规行为易发高发等突出问题,提出5方面20项具体举措,引导招投标活动朝更加规范有序方向发展。

  NO.2

  贵州省全省范围禁止收取电子招标文件发售费用

  近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禁止招标人收取电子招标文件发售费用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2〕590号)。通知提出,从今年9月1日起,在贵州省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并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的项目,招标人必须向社会公开电子招标文件且应不加限制地提供免费下载。各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或变相收取电子招标文件发售费用。

  NO.3

  辽宁:开展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环境。《通知》明确整治范围: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期间内(两年)进行招标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期间内(一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类项目;2020年8月1日至今(两年)被举报、投诉以及省厅移交问题线索项目。

  NO.4

  淄博: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建立招标代理行为考核制度

  近日,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淄博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七章36条,除总则和附则外,主要包括从业管理、信息登记、开标评标现场管理、行为考核、监督检查等章节。《办法》提出,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明确进入开评标相关区域人员数量及现场代理行为,进一步规范开评标活动。建立招标代理行为考核制度。按照《招标代理行为记录表》对招标代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为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考核记分值10%给予信用扣分。

  NO.5

  新乡:将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8月4日,新乡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全市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据了解,本次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紧扣招标投标领域治理重点难点,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人员,深化治理项目单位招标不规范、交易平台管理不严、评标专家徇私舞弊、招标代理机构充当围标串标操盘手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挂靠资质、恶意投诉等干扰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