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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等:改进评标方法 限定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
2月22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参建企业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强化管理措施并承担连带责任,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意见明确建立合理工期和造价保障机制。指导建设单位依法改进评标方法,严格限定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合理界定成本价格,解决低质低价中标带来的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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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新闻办:政府采购中的小额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给到中小企业
2月21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庆市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36条政策措施包括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持续扩大有效需求、促进创新发展、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降低物流成本、强化要素和服务保障力度等6个方面。这36条措施紧紧聚焦市场主体的现实需求,将以往实施效果较好的政策进一步优化延续,例如延长期限、降低门槛、简化程序、拓展范围、加大力度等,新研究提出了部分政策,帮助企业提振信心、增强元气、升级发展。在政府采购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政府采购中的小额采购项目,即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给到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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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进其在其他领域应用
2月2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改革部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六章24条。评价信息主要包括公共信息、监管信息及信用修复信息。从公共信用状况、核准和备案领域信用状况两个维度,按一定分值比重对项目单位信用进行评价,并根据信用分值相应划定A(优秀)、B(良好)、C(中等)、D(差)四个信用等级。《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单位的信用评价结果供市、区发展改革委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双随机”检查,以及评优评先、财政性资金项目申请等政务服务工作中参考使用,并按要求共享至北京市大数据平台,推进在其他领域的应用。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申请查询自身信用评价等级,如对信用评价信息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要求提交《信息信息核查申请表》,提出信用评价信息核查申请,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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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聚焦信用惠民便企优环境深入践行“一改两为”
聚焦惠民便企优环境目标,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一改两为”,取得显著成效。推广“信易贷”,扩大融资规模,在全国率先建成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率先完成纳税、不动产、水电气费缴纳等7类12项信用信息归集,率先成为与银行联合建模的10个试点省份之一。强化涉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案件诉前、立案、诉讼、执行全流程信息共享、监管联动,实现政务失信治理流程再造。打造信用环境。改造提升省信用平台,累计归集公共信用信息46亿条,形成覆盖全省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依托省信用平台、“信用中国(安徽)”网站、“皖事通”APP等,为政府采购、审批监管、公共服务、市场交易等事项提供信用信息查询6640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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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招标投标协会:加强招标代理行业自律建设完善招标代理服务规范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和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
2月22日,河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落实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十一部门 关于抓好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工作的通知》 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重点工作三项重点工作,完善招标代理服务标准规范、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开展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能力评价。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行业自律建设,完善招标代理服务规范,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和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为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参考,推动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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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2月22日,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广西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动一季度经济工作”系列主题第十场新闻发布会。自治区财政扶持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2022年,自治区财政全力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全区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7.4亿元,占全年全区政府采购金额的76.9%,较去年上升9.9个百分点。全面推广“政采贷”融资模式,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2022年针对中小企业发放“政采贷”26.5亿元,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进一步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方面,重点围绕改善投资环境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把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提高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占比。二是加大盘活存量资产力度,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规范推动一批交通、教育、储备林、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PPP项目建设。三是不断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加强政金企协同配合,定期召开项目对接会等,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向各地推广。四是努力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企业债、公司债培育发行和上市融资,吸引区外资金入桂投资,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扩大投贷规模。五是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实施差异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扎实做好保交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