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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行业一周要闻(9月2日-9月8日)

浏览量:1916  发布时间:2024/9/23 1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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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优化营商环境40条具体措施公布

 9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以下简称《重点举措》)。《重点举措》明确,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持续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互通共享应用,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准入、纳税、社保、金融、招投标等涉企高频服务领域应用。针对限制企业跨区迁移、冒名登记、职业索赔等问题,主动回应经营主体关切,提出企业异地迁移可以直接到迁入地办理登记、完善企业实名登记机制和程序、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等务实举措。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提出要结合违法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影响法律实施效果的因素,科学确定处罚种类和幅度。落实好大型企业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要求。点击查看更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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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通报评标专家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为加大对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通报6起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案例涉及的行为包括收受财物好处帮助中标、对同类情形评分畸高畸低、在评标过程中发表倾向性的言论等。至9月30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公开征集广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将组建或加入微信QQ等网络通讯群组违规交流获取项目信息等10种行为明确列入违法违规范围。(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03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日前,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了3起整治规范期间排查出的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不规范;串通投标。(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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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全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

日前,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存在问题招标项目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总体情况看,大体上分为3类主要问题,一是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设置条件方面存在“量体裁衣”或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二是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或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齐,个别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高额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问题;三是评标专家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评标专家职责,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或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对56个存在问题招标项目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并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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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清理工作

9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开展征集各类政策不平等对待企业的问题线索的工作。存在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要素平等获取、自由流动和商品、服务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行政监管执法情形之一的,如: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排斥、限制外地企业参加本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排斥、限制、强制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对外地企业在本地的投资或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违法增设迁移条件,限制企业迁移或退出;对企业在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获取方面实行不合理的限制性规定可以通过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反映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