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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瘦肉精检测试剂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2475  发布时间:2018/11/1 16:44:00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委托,就洛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瘦肉精检测试剂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瘦肉精检测试剂条采购项目,洛政采代[2018]285-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8]285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最后报价

1

瘦肉精检测试纸条

莱普生,40条/盒

1

13.8元/套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4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10月31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五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邓旭先、关慎伟、归有国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洛阳莱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区牡丹大道西N3号

八、成交金额:13.8元/套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涧东路25号

    联 系 人:归先生

    电    话:0379-63282616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联系人: 程海玲(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0104)

    电话:0379-6016815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六、附:洛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瘦肉精检测试剂条采购项目谈判文件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