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浮雕施工项目结果公示

浏览量:2255  发布时间:2018/11/2 11:34:00

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浮雕施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浮雕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18-211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29日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日,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理中心第六开标室。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赵文学、丰兰、石文明、李军令、赵志明

七、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瑞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兴林路东段3号

投标报价:497216.58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孙骞

注册编号:豫241151719255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裕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东岗镇政府南院

投标报价:472624.59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苏悦

注册编号:豫241080913011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润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56号25号楼1单元15层1501号

投标报价:497396.48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刘华立

注册编号:豫241141690333

八、异议和投诉: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 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十、本次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新乡市化工路438号

联系人: 张伟

电  话:13782568603

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乡市新一街与道清路

联系人: 孙婧雅

电  话: 13383849396

十二、监督单位:新乡市住建委:0373-3696569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