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宛城区2018年汉冢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浏览量:2830  发布时间:2018/11/7 11:32:00

宛城区2018年汉冢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招标、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宛城区2018年汉冢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招标编号:WJJS[2018]JC187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2018年10月18日分别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11月2日

评标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五、评标结果:

第一候选人:河南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04000元

项目经理:吴红荣

注册编号:豫241141453464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04200元

项目经理:陈俊

注册编号:豫241141562777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昌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04150元

项目经理:刘方明

注册编号:豫241151686715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工程类标准计算方法及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人民币玖仟壹佰元整(¥ 9100元)

六、评标结果公示日期

本次评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公开发布。

本项目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体与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一致。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理人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质疑材料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给招标人,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188377032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润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763366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