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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物业整体改造施工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4360  发布时间:2018/11/8 17:57:00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物业整体改造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物业整体改造施工项目

1.2 招标编号:FLZZZB-2018-1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计划工期:

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日内。

二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日内。

2.5 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1479443.5元

二标段:1513215.15元

2.6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共两个标段。

招标范围:

一标段:东一门改造;东二门搬移;路灯;南门值班室配套设施、道路及周边景观;社区服务楼施工项目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二标段:1—7号楼内部排污管更换;5—7号楼、9号楼外墙粉刷;1—16号楼周边地面硬化;15、16号楼后院铁艺改造;9—10号楼之间花园改造;4、7号楼屋顶防水;围树座椅改造施工项目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3. 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2018年11月7日             

   3.2 评标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 评标结果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郑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77403.72 元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日内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9.79 分

项目经理姓名:齐飞洲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和编号:贰级注册建造师  豫241171716755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77772.67 元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日内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7.77 分

项目经理姓名:张苗苗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和编号:贰级注册建造师  豫241161688799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江川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78446.41 元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日内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7.25 分

项目经理姓名:田青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和编号:贰级注册建造师   陕261091117724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郑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11483.00 元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日内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7.96 分

项目经理姓名:沈亚永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和编号:贰级注册建造师  豫241141607011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江川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12195.80 元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日内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5.89 分

项目经理姓名:田青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和编号:贰级注册建造师  陕261091117724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大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22572.84 元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日内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5.44 分

项目经理姓名:李怀兴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和编号:贰级注册建造师  陕261161701910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5. 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凤泉区团结大道11号

联系人:赵先生、梁先生

电  话:0373-3968916、8886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秦女士、樊先生

电话:0371-86688490/0371-86688491

本项目监督电话:

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监察室  电话:0371-65899891

新乡监狱纪委监察室    电话:0373-396888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河南富隆织造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