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ZB-2023-08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3年3月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1 |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项目主要为该局职工约 100人提供工作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洛阳建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8号后院职工餐厅 | 360000.00 | 元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合同履行期限 | |||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 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服务期)一年。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艳风(组长),吉文峰,化明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54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23号
联系人:化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583631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19室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379-65157779/80897099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