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人民法院委托,就洛宁县人民法院2017年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批复购买执法执勤车、执行车、囚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组织询价,现就本次询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询价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人民法院2017年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批复购买执法执勤车、执行车、囚车项目
采购编号:宁财采【2017】0515号
二、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包1:执行车两辆
包2:执法执勤车一辆、囚车一辆
三、询价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7年5月1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四、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询价评审时间:2017年5月27日
询价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五、询价小组成员:李雪吟、冒静、朱玉乐
六、询价结果信息
包1: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包2: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洛阳顺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肆拾贰万陆仟玖佰元整(¥4269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南阳顺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肆拾贰万捌仟壹佰元整(¥428100元)
七、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洛宁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3157307
采购代理: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路劲世府名邸3号楼2单元2502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9950853 15537901697
传 真:0379-69950853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