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南水北调及其附属工程沿线“7.19”洪灾水毁修复项目五标段二次招标开标会于2017年6月1日上午09时30分在安阳市市民之家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市南水北调及其附属工程沿线“7.19”洪灾水毁修复项目五标段二次
招标编号:SL2017SG018(5)-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分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省渭河工程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00719733985W
中标金额: 809142.42 元
拟任项目经理:李进兴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 陕26105080461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陕水安B(2014)00012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817852870(8—4)
中标金额: 798570.78元
拟任项目经理: 杨朝霞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1415640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817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大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8749227813R(2—8)
中标金额:800197.19 元
拟任项目经理:廉文政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15156698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0675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6 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市水利局
电话:0372- 5901625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2-5901230
地址:安阳市开发区文昌大道与武夷大街交叉口南300米路西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0371-65350087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豫水大厦5楼50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