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夏集乡程集小学、苏家小学、第一初级中学、中心小学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232  发布时间:2017/6/5 15:03:00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邓州市夏集乡程集小学、邓州市夏集乡苏家小学、 邓州市夏集乡中心小学、邓州市夏集乡第一初级中学的委托,就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夏集乡程集小学、苏家小学、第一初级中学、中心小学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夏集乡程集小学、苏家小学、第一初级中学、中心小学项目  

二、项目编号:FYDLNY—2017—034  

三、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7年3月3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6月1日  

评标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专家:王萌、李建英、吕海洁、张艳萍、翟世丽  

五、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邓州市地天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92000.00元  

  项目经理: 史旭东  

  证书编号:豫241060808806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宏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92191.00 元  

  项目经理: 张欣  

  证书编号:豫 241151571114  

  第三中标候选人: 邓州市西城建筑安装公司  

  投标报价:292100.00元   

  项目经理:鲁子胜  

  证书编号:豫241060808812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邓州市西城建筑安装公司   

  投标报价:641000.00 元  

  项目经理:鲁子胜   

  证书编号:豫241060808812   

  第二中标候选人:邓州市地天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41600.00 元  

  项目经理:史旭东  

  证书编号:豫241060808806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远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41500.00 元  

  项目经理:张明华   

  证书编号:豫241141457357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宏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41000.00 元  

  项目经理: 张长俊  

  证书编号:豫241141453597  

  第二中标候选人: 邓州市地天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41600.00 元  

  项目经理: 史旭东  

  证书编号:豫241060808806   

  第三中标候选人:邓州市西城建筑安装公司   

  投标报价:641800.0 元  

  项目经理:鲁子胜   

  证书编号:豫241060808812    

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远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94778.22 元  

  项目经理:张明华   

  证书编号:豫241141457357   

  第二中标候选人: 邓州市地天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95775.18元  

  项目经理:史旭东  

  证书编号:豫241060808806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宏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95831.56元  

  项目经理:张长俊   

  证书编号:豫241141453597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邓州市夏集乡程集小学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38722007  

招 标 人:邓州市夏集乡苏家小学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   话:15225653916  

招 标 人:邓州市夏集乡第一初级中学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3837730180   

招 标 人:邓州市夏集乡中心小学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707633539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7—60880048     15238156516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法定公示期内(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7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