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6月5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延津县公安局存储服务器、监控硬盘、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等采购项目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安局存储服务器、监控硬盘、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055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延津县公安局存储服务器、监控硬盘、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发布信息: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7年5月15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6月5日
评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王海、马瑞、王明有、谷丽霞、段洪根
五、评审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博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开发区19号街坊民营小区184号院1号楼
投标报价:6532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乡市凤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市五一路新苑电脑城A区11号
投标报价:656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开元新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飞大道157号
投标报价:6610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延津县公安局
地址:延津县平安大道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0373-76923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与中兴南路(站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56505020
七、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延津县公安局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