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水利局的委托,就洛宁县洛河生态治理二期工程 (PPP模式)进行竞争性磋商谈判。2017年 06月01日上午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磋商、综合评审等工作,谈判结束后竞争性磋商谈判小组向项目实施单位推荐了成交候选供应商。随后举行了竞争性磋商确认谈判。根据财库〔2014〕215号文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本项目推荐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进行确认谈判工作,对磋商结果进行了最终确认,并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最终双方就磋商内容及相关合同条款达成了一致,签署了确认谈判备忘录,确定本项目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预成交人。并于2017年06月02日公示了预成交结果,在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现将成交人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宁县洛河生态治理二期工程 (PPP模式)
2、采购编号:宁财购[2017]0412-2号
3、采 购 人:洛宁县水利局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
2017年04月14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2017年05月10日进行了资格预审,2017年05月16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发出了采购邀请书。
三、磋商时间及地点:
3.1磋商时间:2017年06月01日上午10时00分整。
3.2磋商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3.3磋商小组成员表:王巧芳、王朝霞、刘晋武、刘宇鸿、葛伊均、任青亚、程新锋。
四、磋商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张清涛:洛宁县政府副县长
谢爱生:洛宁县政协副主席
余三才:洛宁县财政局局长
朱学武:洛宁县水利局局长
张成珍:洛宁县财政局PPP办、主任
张红波:洛宁县发改委副主任
高一清:洛宁县法制办副主任
刘晋武:洛阳水利勘察设计院
张继伟:洛宁县公共交易资源中心采购科
五、预成交公示时间及发布媒介:
2017年06月02日-2017年06月0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六、成交人:
单位名称(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
洛阳水利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洛阳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
洛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七、发布公示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事宜:
招 标 人:洛宁县水利局
地 址:洛宁县兴宁东路272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9-66231519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新区863创智广场1栋1002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0152258
2017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