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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月河吴城镇林场村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008  发布时间:2017/6/12 10:12:00

   桐柏县月河吴城镇林场村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开标会议于2017年6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地点)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桐柏县月河吴城镇林场村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NZSL2017036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施工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桐柏县水利井灌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58299.88元  

拟任项目经理:刘娟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9111918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501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顺弘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59009.31元  

拟任项目经理:祝佳琪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6169593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建水安B(2016)00366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兴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59199.13元  

拟任项目经理:张林杰  

建造师注册号:豫14106100776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建水安B(2014)00454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6月12日 至 6月14日 (不少于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中共桐柏县水利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桐柏县大同街中段      

电话:0377-68222140  

招标人: 桐柏县水利局  

地址:桐柏县大同街中段  

电    话:0377-68222255或68116689  

招标代理机构: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兴业路与天瑞街交汇处东泰大厦五楼509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18697775059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