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小屯村民安置用房23#、24#、25#、26#楼外网施工
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B-2017-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侯小屯村民安置用房23#、24#、25#、26#楼外网施工工程监理,已由鹤开管经计【2015】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经济开发区海河路办事处侯小屯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侯小屯村民安置用房23#、24#、25#、26#楼外网施工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侯小屯村民安置用房23#、24#、25#、26#楼外网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过程的监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 合格;
2.7监理服务周期:施工工期和质量缺陷责任期。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单位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提供投标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6月 2 日至2017年 6 月 6 日
公告期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 .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异议,应在开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异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5.2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经济开发区海河路办事处侯小屯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303929055
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392-326265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