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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大道(兴鹤大街—嵩山路)道路、嵩山路(松江路—牡丹江路)道路、嵩山路跨冯岗沟桥梁监理招标公告

浏览量:3013  发布时间:2017/6/2 10:18: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学大道(兴鹤大街—嵩山路)道路、嵩山路(松江路—牡丹江路)道路、嵩山路跨冯岗沟桥梁监理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科学大道(兴鹤大街—嵩山路)道路、嵩山路(松江路—牡丹江路)道路、嵩山路跨冯岗沟桥梁监理    

     2.2建设地点: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园区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过程监理  

     2.4监理服务周期:施工工期和质量缺陷责任期  

     2.5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施工)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3.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监理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2日至 2017年6月8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 1:招标文件】。  

4.2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体进行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92-3267090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839216919